狀況1
金融卡遺失補發及申辦,前兩次都可以作業(我只帶本子.印章.身分證,無雙證件),這次卻不行,一定要有法定代領人雙證件,但沒有跟雙親同住
前兩次可以客服表示是作業人員疏失,半年一間大郵局就有兩位人員疏失,那小郵局呢?全台灣有幾間郵局?
那是不是代表我只要藉到本子印章即身分證即可申辦?現在身分證上也看不出長相
而且不用示出雙證件
作業人員操作錯誤,沒有統一作業,只表示抱歉,若是金融上的疏失呢?
表示郵政是否很不保險?
狀況二
為甚麼滿18歲就可以考駕照,卻不能辦理金融卡補發?
難道金融卡會比身故還嚴重?
高中畢業滿18,出外第工作,金融卡遺失如何辦理?
又無法回家
是民法疏失還是郵政疏失??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