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非常贊成這個政策,就好像過年壓歲錢,誰不喜歡嗎?但是有一點要注意,壓歲錢是發給每一個小朋友個人,不是發給家庭。
這裏指出一個盲點:時報週刊指出,扁媽生活貧困,每日菜錢30元,但是如果計算進去兒子陳水扁的收入,那麼扁媽將會被列入排富條款,而得不到「壓歲錢」。因此我建議考慮,消費卷應該直接發給低所得的個人,而不應該以家庭為單位。
陳水扁猶有扶養母親的義務,但是兄弟姐妹相互間就沒有!家庭中也許有一個子女賺大錢,但他沒有義務分給其他的兄弟姐妹,但卻造成家庭總所得超高,被列入排富條款,造成他的低收入兄弟姐妹全部得不到政府的善意。
因此我建議,應該電腦搜尋個人納稅資料,直接發給低收入的個人。
配套措施:我下一篇文章,是催生台灣羅斯基金會,也就是無息借錢給需要的人,以救濟少數個案,貧困卻無資格領到消費卷。


作者:e|發表:2009/02/19 23:39
這真是個很好笑兼反諷的現象: 劉政府強迫舉債搞的消費券政策,說是為了提高GDP; 但是大部分感謝這個強迫舉債搞的消費券政策的,都是說因為這3600元幫他們度過這個農曆年免於挨餓; 甚至板上很多人還說什麼如果沒這3600就連明天都過不了,更別談債劉子孫,講得好像台灣好像某些長年鬧飢荒的國家一樣,如果沒這3600來買食物,就會多出一大堆餓死街頭的人的樣子. 至於有點存款的,因為知道這是政府強迫舉債的政策,為了未雨綢繆,就正如這個政策一開始就被預期的一樣:大部分會把消費券用在原本就超過500元的日常生活開銷,然後把替代的現金存起來. 九劉政府強莫舉債搞的消費券政策,一開始就已經注定是個無正面經濟效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