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其實都能感受到政府的美意和用心,可是最近一直在討論 消費劵要如何花 的話題,讓我們這些不管事的中間百姓也受不了了,消費劵要如何花有那麼多的議題可以討論嗎? 讓我覺得好像小時候過年時收到壓歲錢還沒享受到隨心購物的樂趣時,就被父母拿去說這要留下來幫你繳學費啊等等.
政府大舉背債給人民一時甘露,這只是政府應該做的,而不應該一直替大家討論3600元要如何花!難道沒有其他振興經濟的方案可以討論了嗎?近來公職短期契約工的未來或者公司行號的停薪留職以及無預警的裁員,這才是重點吧!
如果因為這3600元運用得當是最好,只是每個人需求不同所消費的方向和心態也是不同,無需再爭議這很平常的話題了.
其實政府只是擔心苦心白費,怕消費劵未使用在刀口上,本人是建議只要有發票報帳即可,亦可先消費後補單,這樣不是一舉兩得嗎?另外有關於領取資格應該是依當年決議訂定為準則,不要再分幾月出生以前才可以領,只要是今年出生之前都可以享有此福利,就不會衍生一些早產的問題了.
若依目前政府規定的時間,或許只能創造98年度第1季的經濟轉好罷了,爾後第2,3,4季又要如何穩定振興經濟ㄋ?請政府不要用短視的行為來表示對國內經濟的期望才對!或許應該請教一些經濟專家和國外一些經濟穩定的國家如何穩定國內經濟的做法,不要在騎驢找馬了.


作者:紅色病毒|發表:2008/12/18 22:52
到底消費卷的收益人是誰勒(人民、財團、政府或是其他)1.人民基本上可以先剔除(畢竟6個月花不到3600的人是少數中的少數,所以有沒有這3600對人民來說效用不大,更別說促進消費了)2.對於財團來說雖然可以以量來制價,但是大家所買的東西除非是MADE IN TAIWAN否則只是增加別的國家的就業機會,因為沒增加到台灣的就業率3.每筆消費國家都傲課徵5%的稅,的確是可以增加稅收,但是付出的遠大於收入,所以還是沒看到遠景在哪.要是把這些錢拿去補貼公私立學校來舉辦讓失業的民眾充電的課程,不僅能增加也是儲蓄寒冬後大家的競爭力,也是減輕失業者的負擔,這樣是否可更增加國內民眾的競爭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