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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不能進市府建造的工程查看合理嗎

話題:北市府要告議員侵入貓纜站,請問你的看法?

作者:台灣牛 ( 農民|宜蘭縣 )|發表:2009/10/17 09:59[ 檢舉內容 ]

21則回應|瀏覽次數:993

如果市議員沒有市長同意自己跑去市長辦公室來告也比較合理點,,,那有市議員不能進市府建造的工程查看,那是不是市長也不能進市長辦公室呢?
市府建造的公有財產,是人民的錢做的又不是私人的,所有權是市政府也是人民的,市議員是人民代表他不能查看誰可以呢?難道真的馬先生已經稱帝了,而台北市長變諸侯了嗎?
P.S.台北市民們改天回自己家要小心別被市府人員看見可能也不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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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無限傳說|發表:2009/11/08 21:25

    要申請那叫檢查,如果要查看保全人員有沒有確實,等申請那還用去嗎?所以你說的我不認同~ 認不認同是版主你的自由~但是法律就是法律! 代議士再職權是確實是可以監督公共建設.也是身為公職人的職責之一!! 但~既身為公職人員.本身就有所謂公職人員的行事法則與綱本~若藉著直圈之便與行為免責部分,行使違規之事~你要讓大家認為它是對的/他是在為人民監督~我也很難接受!! 因為~他違法在先不是嗎??!! 洪議員建益先生~我不只知道這個人,我還認識他!!! 我認識他並不是1天/2個月或3~4年而已!!他這次的行為~是真的在服務人民還是在作........或許你如是認為~但我也心知肚明~我只能跟你說:抱歉~我也無法認同你這檯面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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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jesson|發表:2009/10/20 18:33

    說人家腦殘的人,自己才是真的腦殘,ㄧ點法律常識都不懂... 那麼現在大家可以去高捷比照民進黨議員的合法作法,夜間把捷運有深鎖的大門或可疑的機房或室內破壞進去查察有沒有偷工減料..或弊案等....寄得大家要帶記者去喔! 我們這麼做是在為大家監督地方政府有沒有貪污浪費人民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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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大自然的美|發表:2009/10/19 23:39

    一些腦殘的人老是拿私人財產跟公共財產作比較,一點法律常識都這麼欠缺,難怪會口水不斷,假如貓懶是民進黨蓋的你看他們會怎麼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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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政客滾出台灣|發表:2009/10/19 13:24

    照您的說法~ 貓纜現在應該已經不屬於您所謂的『公共場所』為什麼議員可以闖入裡面.....我了解議員在行使他的監督權!這點我同意...那為什麼要帶電子媒體去?為什麼電子媒體不敢大方承認由議員檢查的結果!就是毫無管理!要不是做賊心虛...不就是身上有屎!所以您不要在多解釋了!大家眼裡都看的很清楚!他就是『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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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jesson|發表:2009/10/19 11:07

    再依照你再次辯的說法,差別在是否為公共場所,就拿所有北市高市捷運站說好了... 捷運站是人民的錢做的又不是私人的又是公共場所...所以人民都可以不用告知接可24小時進出有深鎖的大門也可自行撬開找記者一起去查查有沒有偷工減料..或弊案等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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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馬英九|發表:2009/10/19 10:44

    我馬英九ˋ我們國民黨就是要繼續欺騙你們台灣人啦!你們台灣人是畜生ˋ智障ˋ白癡啊!你們台灣人太好騙ˋ台灣人別忘記哦!2012年要繼續選我做總統哦!知道嗎?台巴子ˋ哈ㄏ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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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jesson|發表:2009/10/18 21:55

    照你的說法 市府建造的公有財產,是人民的錢做的又不是私人的,所有權是市政府也是人民的....... 所以總統府軍營所有捷運站只要是公有財產,是人民的錢做的又不是私人的,人民都可以不用告知接可24小時進出有深鎖的大門也可自行撬開找記者一起去查查有沒有偷工減料..或弊案等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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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章作者:台灣牛|發表:2009/10/19 01:33

    我有寫市長辦公室也是人民錢做的,但沒說可以隨意進出,差別在它是否為共公場所

  • 作者:綠帽子|發表:2009/10/18 18:31

    昨天這個 爛咖 洪見益億元去控告台北市政府,在法院前跟記者說---- 市府欺負 台灣人,台灣人可以這樣被欺負嗎?台灣人要當洪見益的後盾..媽的剉冰 又拿 台灣人 三個字出來搞族群消費!!一票綠色政客每次幹壞事被抓最善長的絕招 我沒做、不清楚、忘記了、裝可憐、司法迫害、欺負台灣人、號召一狗票人亂扣帽子...這已經是牠們的SOP了!民盡檔 真奇怪難道牠們不想再次執政嗎??老用這一招,所以應該是說----這個低級的 假台灣人 又在消費 台灣人 了!! 台灣人 這三個字快變成 免洗筷 一樣人人皆可用,然後用完即丟..下次要用再拿!! -- 扯那麼多....喂 綠痴們!!先叫ㄚ益的助理把偷拿的礦泉水還出來啦........... ...堪察事證還順便偷拿東西..這億元請的女助理手腳也一樣不太乾淨餒........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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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阿門|發表:2009/10/18 12:48

    議員監督市政是應該也是本份,市府保護人民公共財產也是義務,因為兩造都是領老百姓發的薪水,部門之間互相監督對國家是有利的,但是方法如果錯誤只會造成人民老闆反感,很多政府工程都有問題,監督要用合法的方式,如果警察有情報懷疑住家有人聚賭要搜索住宅,如果沒有搜所票又沒查到什麼,就會被告擾民,賭場在門口也會設錄影機反搜證,如果沒有確實證據會被反咬一口的,到時候只會被轉移主題,也會造成社會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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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自以為非|發表:2009/10/18 11:38

    看是可以看啦!不過不用帶民視去啊!那是要去監督給誰看啊?作秀都做的不好看,連助理都不能找個像樣一點的,感覺這齣戲一點都不賞心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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