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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黑暗死角 讓貪污得逞

話題:陳水扁遭收押禁見

作者:簡錫堦 ( 社運工作者|臺北市 )|發表:2008/12/03 09:19[ 檢舉內容 ]

16則回應|瀏覽次數:10883

從林林總總的發票所堆疊的國務機要費、海角七億的涉嫌洗錢、到二次金改的巨額匯款疑雲,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天文數字的不法所得,令人瞠目結舌。

台灣的陽光法案,對於財產申報、政治獻金及利益團體遊說都有立法規範,但顯然尚不足以遏止貪贓枉法,主要在於政府透明度不足。雖然2005年底已通過『政府資訊公開法』,由於因循威權、秘密政府習性,許多資訊不敢或不願公開,尤其「關鍵」雖不涉及機密之資訊卻常藏在黑暗死角,讓掌權者有機會動手腳。

例如四大基金進出股市護盤,長期以來一直不願像三大法人一樣,公開其買賣個股和數額,外界僅知四大基金今年帳面虧損嚴重;郵儲基金損失625億元,勞保和新舊制勞退基金虧損近800億元,而軍公教退撫基金亦損失達700億元。究竟買了哪些地雷股或是否與特權對象內線交易、對作圖利,都因為不公開致使貪污舞弊滋生,侵害勞工與軍公教的退休權益。

二次金改也因過程不公開,國泰併世華、元大併復華、中信併萬通,在在都是暗盤交易,才讓有權位者居間玩法弄權得以中飽私囊。即連一銀海外釋股,亦有特定財團以假外資身份套購股權而入主董事會;而台新銀行竟能以『特別股』股東,染指彰化銀行,其中多少金權勾當在黑暗死角進行著。

吳、辜、蔡三大家族擁有的台新、中信、和信、國泰四大集團,八年前總資產僅約一兆二千億,八年後,快速累積達十一兆元,幾乎成長十倍,此均拜二次金改金控併購之賜。這就是紅頂商人直通總統府的莫大便利吧!

瑞典是國際公認最清廉的國家,政務公開,官員幾無隱私,就連國王的財產、納稅資料均可上網取閱。1995年,副首相薩琳用公務信用卡購買了巧克力,事後也還了錢,遭媒體揭露其公私不分,便引咎辭職。2006年,貿易大臣博雷柳斯及文化大臣姬洛被發現欠繳電視收視費及僱用無照褓姆,也一一鞠躬下台。

比爾蓋茲讚嘆瑞典的透明化,他和官員共進午餐,當日下午就可從網路搜尋到詳細的菜單、單價和總額。法律並未規定官員必須公佈如此詳盡的細目,但為了取信於民,一般官員都會主動明列。如果,台灣的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也能每月公開上網,哪會衍生如此嚇人的弊端!?

在瑞典非涉密文件必須公開。先前瑞典公投否決了加入歐元貨幣的提案,法國總統席哈克因而寫一封信給瑞典首相佩爾松,指責瑞典人是“固執的笨蛋”,被媒體轉載,引發了瑞典人的抗議。席哈克非常惱火,再次去信向佩爾松抱怨,不幸地,第二封信也被批露了,結果,當然是弄得不歡而散。此後,他和瑞典官員打交道都格外地小心,因為,那是一個官員絕對沒有隱私的清明國度。

臺灣應仿效瑞典,任何一件非涉法定之國家機密的政務和財務,如屬公眾利益則均須主動公開,非公眾性質之資訊,人民亦可申請取閱。透明化的政府,如陽光般照亮每個黑暗死角,資訊完全公開讓全民有能力監督與信賴政府,也才能達到防貪與治貪的目的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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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冷傲真|發表:2009/10/05 00:30

    個人提幾個方向去想想 一.各官股代表上下其手你能知道嗎 二.酬庸董事.董監事.董事長.總經理又拿又吃了多少你會知道嗎 三.工程一包.二包.一轉.二轉.再追加預算你又能知道被坑掉多少 四.又吃又拿還不夠.再自立法案來自肥你又能奈我何 五.買個垃圾桶花十萬.監察院說查無貪汙 六.真的有事發生.法院也是判個無罪.你還能期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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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冷眼旁觀|發表:2009/06/28 23:06

    在瑞典非涉密文件必須公開...這在台灣明顯行不通,什麼狗屁拉雜的事都會變機密,而且還會區分密、機密、極機密,想要解密,先依程序等個3.5年,甚至等上1.20年,再經由N任總統、行政院長同意,行政程序再拖上幾年,弊案都變歷史了還不ㄧ定會完全公佈,搞得跟誰殺了甘迺迪ㄧ樣,51區的外星人都沒這麼神秘,難怪有人靠爆料吃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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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米其林|發表:2009/01/27 02:18

    抱歉...把這 簡 姓搞混了...抱歉 簡 伯伯 簡 媽媽... 看我多麼憎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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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米其林|發表:2009/01/27 02:01

    人家的揭弊你都當成寶...台灣人揭弊你當成屎... 麻煩耽誤你5秒鐘.試著摸摸看你的良心還在嗎?? 別口水...除非你石頭你蹦出來的. 先對不起了.許爸.許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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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投過馬也投過扁|發表:2009/01/13 04:47

    凡與公務有關,與外交和軍事機密無關,都應當全面公開,受大家監督,不可讓政府有任何自作主張的空間,這才符合民主政治中的政府定位:公僕. 而不是放任一堆特權給政府,使執政者成為人民拱出的另一種官老爺,甚至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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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天佑台灣|發表:2009/01/06 20:04

    馬英九應該將當選日前台灣的總負債公開,事實勝於雄辯!大家才會恍然大悟到底以前是誰在消費我們台灣人民!贊成修法!不要讓政客賤踏我們辛苦賺的錢及下一代的前途!建議政府總統及各部長官園應該受監督被打考績!對台灣教育.經濟.文化.建設有明顯貢獻.國際看到認同的功勞加薪升等.把台灣推銷到國際上!無貢獻的免職.貪污的除下台外,另將所有家族家產繳回國庫充公!還有政府年年做財報.每年國家賺多少錢.支出多少錢.錢花去那裡.透過電視一條一條在電視撥放給全民一個交代!殺人.放火.搶劫.綁架.詐騙.當小偷的修法像新加坡實施鞭刑,及各種刑法,議會立委不準拳打腳踢,否則不管多優秀立即解職!政治目的遊行集會若需動用到警察,政治遊行者負責舉辦人需繳一筆保證金及清潔費,若無鬧事保證金無息退還!政府是我們的公僕!不要倒過來變我們納稅人是被政府繳稅的公僕!希望看的到這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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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蕃薯女|發表:2009/01/06 04:54

    我剛從居住了十幾年的瑞典回國定居.非常樂意呼應您的言論. 瑞典清明廉潔的政府是果,其因在於瑞典人(基本上整個北歐皆然)非常熱衷且理性的監督政府.瑞典人的閱報率居全球之冠(當然不是台灣這種傳聲筒報紙).民主的實施並不止於選出自己認為適當的人選,那只是開始,再來是對選出來的人選全程的監督,以示對自己的選票負責.做得不好,三年後就換人,換政策,甚至換政黨. 台灣人也該種好因,才能得善果.不通過且徹底實施陽光法案的政黨,就用選票叫他下台.選民不該只監督對立立場的政府.監督你自己選出來的執政黨更是自己的責任! 只用選票監督只是被動狹隘的監督.對政策的理解和追蹤更是選民的責任.期待全民一起來監督.改善台灣的政治環境讓好人能人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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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天佑台灣|發表:2009/01/03 23:46

    是的!贊同您的說法.沒有什麼事要機密到連老百姓都不能知道的開支.這就是藏污納垢的開始.我也建議所有的官員[包括總統]都要受到合理.合法的監督.否則會有第二個陳水扁.第三個陳水扁.....總統的權力及利益無限大.並像管理社區之管委會一樣.向全國公佈財報.歲收.歲出.透過媒體公佈今年國家賺多少錢.國家支出多少.花在那裡.這樣有更多監督的眼睛.否則錢他們在花.戲他們在演.卻要我們付錢買單.這是不公平的事.盼望能看到這一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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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老豬|發表:2008/12/19 09:42

    你說的很深我聽不太懂,但是我知道這就是我想要說又不知道怎麼說的話,謝謝你加油!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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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漢斯|發表:2008/12/12 16:30

    看網友回文就知道台灣太多人無法就事論事. 今天簡先生的文在於國外的制度的良善,卻有人要搬出他跟誰是好朋友,他過去怎樣怎樣....這篇文章有提到這些東西嗎?就文章討論有這麼困難嗎?別再阿Q了.就文章討論吧。 如果台灣有瑞典的這一天,大概也是老百姓素質提昇的一天吧,教育制度的根柢太差,不知道教育委員出國考察是在考察那些國家?當百姓素質提昇之時才是台灣改造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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