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同志的人 或許早就放棄生育下ㄧ代的念頭
最好男男 女女 也能生育??
就這個現實點
站在人類生命傳承上,同志就是錯
個人認為
生命的源頭 本來就不允許有同志
所有的動物界 也是男女配 公母配
要不所有動物早就絕種了
所以同志不容於真理
這是事實 也是不變真理
就人的身體構造來說
陰莖與陰道 真是巧奪天工的絕配
ㄧ凹ㄧ凸 恰是絕妙
男男 女女 真是違背生命功能
本人認為如何選擇是同志的自由
但是請記住 同志也管不到別人的自由
管不到別人的眼光
你可以大方的擁吻 十指緊繫 牽手逛街
可你們為何要別人接受你們的行為?
要尋求認同嗎??
說真的 很難 太難
本人不能了解同志愛情觀
但是不要因為你是同志
就認為別的同性 都是你的獵物
隨意追求 甚至過度演出
只是加深異性戀對同志的反感
不要說沒有這回事
本人就遇過
同志結婚的意義?? 看不出來


作者:小飛|發表:2008/12/05 14:29
如果以生物上以及宗教上的觀點來說 我很認同 但是如果單就以個人人權上及基本權利來說又似乎說不過去 人都有它的自由 在一定範圍內都是允許的以不侵害他人權利前提之下 所以現在社會對同志已保持井水不犯河水的態度了 算是 相對的正常體制下 接受同志!! 如果同志們要更進一步爭取權利 就等於相對侵害大部份人們的權益 正所謂 兩權相害取其輕 為了多數人只能抑制同志權益 但以不侵害同志在憲法上權利為原則 因此在婚姻議題上要求合法真的不適合在異性戀的社會制度下 因為衍生出來的社會問題在法制上太多要解決 動用的社會成本太龐大 更會造成社會價值觀混亂..... 除非設一個同志自治區 還是同志共和國之類的.... 如果覺得有被歧視還是有像隔離病毒般的感覺 我也只能說 這是自己的內在因素 你們喜歡怎樣做沒人管得著 但不能靠法律壓著其他人認同你們 因為這社會沒有做出對不起你們的事導致你們變成同志還是弱勢族群(不同於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 所以沒必要事事遷就你們...